李鸿章在甲午战争爆发前夕,向光绪汇报“陆海兵数”时,也曾明言:沿海陆军分布直隶、山东、奉天三省海口,扼守炮台者,合计仅2万余人。——小川又次七年前的调查认为:直隶、山东地区,清廷练军、防勇总数仅5万人;吉林、盛京、黑龙江地区,练军、防勇总计不过2万余人。与李鸿章所言可相佐证。换言之,在整个甲午陆战中,清军在辽东、山东战场,长期面临被日军以多打少的困局。
但诡异的是,因军事体制而被逼以少打多的清军,在向朝廷索要弹药时,却频繁狮子开口。如“主事晋昌”曾于1895年1月向朝廷禀告:“前敌吃紧,军火将尽,请宪派员星夜解奉毛瑟、开斯子母各二百万粒,方足分布各营。”这份奏折,从侧面反映出两大问题:
1、辽东战场一隅,索要如此数量规模的毛瑟枪、哈奇开斯枪弹药,可见当时清军所装备之武器,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较之日军所装备之村田铳,毫不逊色,且尤有过之(此节容下期详解)。
2、清军可用士兵总数对比日军并无优势,此折索要弹药数量,却是日军整个战争中所消耗弹药三倍有余,其部队之腐朽,可见一斑。以平壤战役为例,清军出发往朝鲜时,每枪自带子弹150发,每炮自带炮弹50颗;后又自国内运去炮弹若干、子弹50万发,但此役仅击毙日军180人。日本媒体当日对外宣称:至1894年12月,缴获清军炮弹260余万颗,子弹7745万余粒。参照晋昌之索求,可知该数据虽难免夸张,但亦有相当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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