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8月11日,国防部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下达了《关于军士和兵评定军衔的指示》,士兵军衔正式设为二等五级:即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这样,军官和士兵军衔等级设置总共为六等十九级。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和《条例》的要求,我军第一次给每一位军人定职定衔的工作从上到下全面展开。
经过紧张繁忙的工作,授予元帅军衔的人员名单经中央政治局审查通过,授予将级军衔的人员名单经中央军委审查通过,授予校官以下军衔的人员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1955年9月初,在罗荣桓主持下,军委召开了授衔工作总结会议,彭德怀、刘伯承、贺龙、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都出席了会议,在会上,罗荣桓宣读了经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批准的少将以上人员名单,其中元帅10名、大将10名、上将55名、中将175名、少将800名。我军首次军衔评定工作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