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我军推出军衔制 16年间先后三次搁浅

2020-06-11 16:43 33914 移动版

  我军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之初曾三次准备实行军衔制,均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未能落实,只给军事斗争需要的部分高级将领授予中将、少将和校(尉)军衔,佩带过与所授军衔相应的领章、肩章和帽徽。从抗日战争初期提出实行军衔制到1955年正式实行,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整整经历了16年,可谓一波三折,好事多磨。

  叶挺

  我军第一次提出准备实行军衔制是1939年,正值抗日战争时期,但因客观条件尚不成熟,结果半途而废。在此之前,我军一方面要应付频繁的战争,另一方面物质条件相当艰苦,根本没有可能考虑军衔制的问题。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便于与国民党军队进行第二次国共合作,鉴于国民党军队有军衔,而我军没有军衔的实际,我军实行军衔制第一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当时,国民党军队把军衔等级定为6等18级:6等即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军士、兵6个等级;18级即把将官分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5级;校官分为上校、中校、少校3级;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3级;准尉1级;军士分为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其中“特级上将”是专为蒋介石设置的,1935年3月31日,国民党政府授予了蒋介石“特级上将”军衔,以后又授予冯玉祥、阎锡山、张学良、何应钦、李宗仁、膛培德、唐生智、陈济棠、李济深、程潜、白崇禧、陈诚一级上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