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推动废立皇后,是从说服太尉长孙无忌开始的,姿态低就,首先造访长孙无忌家。《资治通鉴》的记载是高宗“与昭仪幸太尉长孙无忌第,酣饮极欢,席上拜无忌宠姬子三人皆为朝散大夫,仍载金宝缯锦十车以赐无忌。上因从容言皇后无子以讽无忌,无忌对以他语,竟不顺旨,上及昭仪皆不悦而罢”。高宗给长孙无忌的好处是为了换取长孙无忌的同意。而具体申诉的理由是“皇后无子”。《通鉴》置此段文字于永徽五年(654)年底,具体月份并不清晰。
随后,到了永徽六年的六月,唐高宗继续推动废后,连续两天召开最高级会议,大臣中只有长孙无忌、褚遂良和于志宁参加。李勣也被通知与会,但是他借口身体欠安并没有参加会议。根据《通鉴》的记录,唐高宗开宗明义,对长孙无忌等人说:“皇后无子,武昭仪有子,今欲立昭仪为后,何如?”《旧唐书·褚遂良传》的记录略有增加,高宗说:“莫大之罪,绝嗣为甚。皇后无胤息,昭仪有子,今欲立为皇后,公等以为何如?”唐高宗申诉的基点依旧是皇后无子,即使强调这是“莫大之罪”,也没有改变申诉基本点。
以褚遂良为代表的大臣反对废王立武,首先是王皇后无过错,其次是太宗皇帝的生前意志。看来,他们并不同意皇后无子是莫大之罪的说法。第二天再讨论,褚遂良强调的重点是武则天不合适。褚遂良一派大臣,认为王皇后无过错,当然没有提及皇后杀小公主的问题,而高宗也没有利用小公主之死来要求废皇后。有历史学家比较仔细地讨论过这个问题,认为所谓皇后杀公主之事,虽然一方面皇后“无以自解”,但另一方面,别人也应无确证证明她是否谋杀。“今上为何不以皇后杀死小公主或厌胜为由?遂良为何径谓‘皇后未有衍过’?可见这两件事仅是宫廷中的风波,王皇后起码尚未被坐实此二罪。”
如果说小公主之死,确实让唐高宗开始动了废后的念头,那么他应该确实认定小公主是死于皇后之手。如果他不能确定小公主之死是否与皇后有关,那么他废后的想法就丧失了依据。同理,他如果认定是皇后杀了公主,那么他就应该理直气壮地用这个理由要求废皇后。反之,他在废后的申诉中没有提及这个理由,那么就说明他并不认定皇后是杀害小公主的凶手。总之,按照现在的文献记录,皇后被嫁祸杀公主,与皇帝产生废后想法是紧密连接的,但是在真正废后的时候,皇帝却不提这个事由,所以可以反过来证明,小公主之死,并不是皇帝废后想法发生的动因。
厌胜事件才是引发废后的导火索
关于王皇后厌胜之事,各家史书的记载比较多,性质或有争议,但是不能认为是子虚乌有的。《唐会要》只说到武则天“俄诬王皇后与母柳氏求厌胜之术”一句,没有更多陈述。《新唐书》的武则天传观点与此相近,所谓皇后厌胜之事也是武则天诬陷的结果。《旧唐书》王皇后传记载为“后惧不自安,密与母柳氏求巫祝厌胜。事发,帝大怒,断柳氏不许入宫中,后舅中书令柳爽罢知政事,并将废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固谏,乃止”。皇后是否与母亲柳氏厌胜,明显存在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但是,不管厌胜真假如何,唐高宗利用这件事收拾皇后一家则是真实的。大约永徽六年六月发生此事,高宗立刻下令柳氏不得入宫,七月,把皇后的舅舅吏部尚书柳爽贬为遂州刺史,途经岐州的时候,长史于承素告发柳爽泄漏禁中语,于是再贬柳爽为荣州刺史。
从《旧唐书》的这个记载来看,厌胜事件才是唐高宗废后的导火索。《旧唐书》上段引文之后记述到:“俄又纳李义府之策,永徽六年十月,废后及萧良娣皆为庶人,囚之别院。”依照这个记载,高宗废后经过了两个阶段的努力。厌胜事件之后,不仅断后母柳氏不许入宫,罢去皇后舅舅中书令柳爽的中央官职,同时决定废后。因为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的坚决反对才作罢。后来,又出现李义府的支持,于是唐高宗才掀起再次冲击,最后在永徽六年十月完成了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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