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清子民做不了官,于是他下南洋建立国家(3)

2020-06-30 11:51 37800 移动版

位于现今印尼西加里曼丹省坤甸的罗芳伯墓园。

  兰芳共和国设置了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全国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至于国家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类似于后来欧美国家实行的议会制。

  在国家领袖的产生上,兰芳将中国古代禅让制与民主选举相结合,上任领袖在去世或卸任前,推荐下届领袖人选,然后再将候选人付之于公民表决。

  罗香林认为:“兰芳大总制与美洲合众国,虽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异,然其为民主国体,则无二也。”另一位专门研究兰芳共和国的民间学者李欣祥也认为,兰芳政权具有“民主和独立自治”的性质,具备了近代“共和国家”的基本要素。

  如果这两位学者的观点可以成立,我们可以推断,兰芳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国,比孙中山先生建立的中华民国(通常认为中华民国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国)早得多。

  1795年,罗芳伯病逝,江戊伯被选为继任总长。江戊伯之后又先后有12位领袖继任。

  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武器低劣而失败。自立国至灭亡,兰芳共存在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