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朝廷实行“海禁”,不允许百姓出国,如果私自出国,不仅不会被保护,还会被视为“天朝弃民”,回来后很可能受处罚。
在这种苛刻的政策环境下,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扬帆出海。因为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人口众多,谋生艰难,不得不“下南洋”,到东南亚一带讨生活。
1772年,广东嘉应府(今梅州)人士罗芳伯因多次乡试不中,绝意仕途,于是和百余名亲友乘船来到婆罗洲西部(今印尼西加里曼丹省),以淘金为生。此人“少负奇气,生性豪迈,任侠好义,喜结纳”,注定不是平凡之辈,要在海外干下一番大事业。
罗芳伯画像。
罗芳伯成就了多大的事业?当了大官了?做了公司老总了?搞出重大发明了?都不是!他建立了一个国家,还是共和国!
著名历史学家罗香林在《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一书中写道:
“清乾隆年间,广东嘉应州有罗芳伯者,侨居南洋婆罗洲(Borneo)西部之坤甸(Pontianak),垦辟土地,策众采矿,并助土著苏丹,平定祸乱,一时侨民多归依之。东征西讨,所向披靡,苏丹知势力不敌,因分土而治。芳伯乃为之奠都邑,定官制,修军备,开商场,兴矿冶,抚民庶,建元兰芳,建国号曰兰芳大总制。受推为大唐总长,盖为一有土地、人民与组织,及完整主权之共和国焉。”
是的,1777年,罗芳伯建立了兰芳大总制共和国。
1772年抵达婆罗洲,1777年建国,短短5年时间内,罗芳伯是怎么做到的?简言之,天下是打下来的。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的婆罗洲乃一片蛮荒之地,并不存在强大、统一的政权,不少土著人甚至还过着采集狩猎的原始社会生活。这为罗芳伯留下了相当大的施展空间。
首先,罗芳伯发现婆罗洲的华人非常贫穷,缺衣少食。于是,他在东万律着手组建采金公司,开发金矿,招募华人加入。此举改善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赢得了大批华人的拥戴和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