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劝儿女“能自立”
孙中山的生活并不富裕,但仍惦记着家乡,经常寄钱资助翠亨村的父老乡亲。此次展出的展品中,有一件藏于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的一级文物的图片,即孙中山在1917年6月写给卢慕贞的复函,内容正是关于资助乡亲款项。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去世前,他曾写下三份遗嘱,分别是“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联遗书”。此次展出的“家事遗嘱”图片,反映出孙中山对“国”和“家”截然不同的态度: “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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