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2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第十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第十二军军长兼政治委员,军党委书记、重庆市军管会委员。同年12月至1950年1月兼任重庆警备司令部司令员、政治委员。
1949年12月至1950年9月任川东军区副司令员、中共川东区委委员(至1951年3月)、重庆市委常委(至1950年12月)。
1950年6月至1953年3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1950年9月至1952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川东军区司令员,1950年11月至1952年9月任党委书记。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政大学川东分校校长。
1951年2月至1953年4月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代司令员,第三兵团第一副司令员。指挥所部参加第五次战役和上甘岭等战役,被誉为“猛将”。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一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1953年5月至1955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
1953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1954年8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务委员。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5年3月至1959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5月至1959年3月任北京军区党委委员。
1960年7月至1963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
1964年11月因生活作风问题曾经被错误降职并开除党籍。
1970年8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副参谋长、军区顾问等。
1978年5月10日因病在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