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公布第6个日本战犯船木健次郎罪行(2)

2019-07-13 15:32 3566 移动版

  重要罪行有:

  “我大队由于团长命令对村庄进行覆灭的事也有过数次,其年、月、日、地点等没有明确的记忆。即于东斋堂南方15公里的地点,一处约15户。于东斋堂西南方20公里地点,一处约15户。于东斋堂西北方20——约30公里地点,一处约有15户。”

  “1941年8月份,对宛平县西南方地区之旅团作战”,“旅团预备队把一个村庄(东斋堂西南方约45公里)烧毁了,其户数我记得约15户。”

  “1943年4月份,对宛平县南方地区之旅团作战”,“旅团预备队把该地区(东斋堂西南方约60公里)的村庄烧毁了数个” 。

  “关于奴役居民的事项”,“记得构筑了可容卫兵7名至20名用的小阵地约6处,为此而共需要了1500人次。又因为要加强修补既已构筑的阵地,从东斋堂开始我想约有3个地方,共需人员约1000人次。”“为了经济封锁而构筑‘遮断壕’”,“实际上建筑了壕的部分约有15公里左右。因此每日需要劳动力约1000至2000人,需要时间约一个月。”

  “关于使用毒瓦斯。没有发给我大队毒瓦斯,但是发过赤筒。我想时期是在1942年。旅团兵器部发给时,大队兵器系军官对我说明赤筒是属于毒瓦斯的范围内的。发给赤筒数量不记得了,我想是大队平均分配给各中队了。至于各中队如何使用了详细的事情记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