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秋,刘英以闽浙临时省委的名义,给活动于闽浙边境的粟裕带信,令他乘与叶飞见面的机会,把叶飞扣押送至省委。信中说:
粟裕同志:
兹以临时省委的名义命令你,近日内必须邀请叶飞到你的驻地与你会面,并在会面时将其扣押,解送到省委。如拖延或用其他方式影响此命令的执行,都将被看作是对抗和分裂省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以何种名义召叶飞前来,由你自行决定。
闽浙临时省委书记刘英(注释)
为防止粟裕违抗命令,他还派一支部队前来监督执行。
粟裕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十分吃惊,总觉得双方的矛盾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来解决,不应采取对敌斗争的手段。但他出于尊重刘英的领导,未能坚决抵制,还是执行了这一命令。
不久,粟裕约叶飞到浙江省庆元县南阳村会面。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粟裕命令将叶飞及其部下陈挺抓了起来。
当晚,在押解叶飞赶往临时省委的途中,巧遇国民党军袭击,挺进师押解队伍里有人忙乱中向叶飞开了一枪,打伤其左腿,随后撤离而去。
国民党军官兵逼近时,叶飞迅速从十几丈高的悬崖上跳下去,恰巧挂在一棵树上。陈挺跟着跳下悬崖,也侥幸未死。两人昼伏夜行,走了五夜后终于回到了闵东根据地。
没有完成任务的粟裕一到刘英处,立即被捕。罪名有十七条,第一条是伙同叶飞、黄道攻击刘英,分裂省委;第二条是“私放叶飞”(注释)。
经过一周的反复思考,粟裕从全局着想,否认了第一条,但对其他罪名做了违心的检讨。刘英见目的达到,军事上又少不了粟裕,这才放他过关。
此后,粟裕和刘英分开活动。他们之间相互心存戒备,必须会合时,也各自带着武装,不敢同住一个房间。一直到抗日战争爆发,南方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他们及叶飞才冰释前嫌,重新握手言欢,并肩战斗,叶飞更是长期归粟裕指挥南征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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