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尔根。贝尔森集中营的护士长胡安娜。鲍曼,1945年12月13日被判处死刑
然而,在二战后审判当中,受到应有惩罚的德国妇女屈指可数,数量有限。在战后初年战胜国的审判中,只有19 名女性被判有罪。在后来两个德国的审判中,另有29 名女性分别被判监禁3-5 年至终生。其他“纳粹女魔头”均被释放,逍遥法外。
在战后受到审判的时候,这些妇女几乎都矢口否认任何指控,不认为自己有罪,声称她们只是奉命行事。然而却有大量事实足以证明她们是完全自愿而不是被迫虐囚、屠囚和参与大屠杀的。
这些妇女不但积极申请到集中营工作,而且在集中营中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处置囚犯。而且不少人积极表现,从囚徒中积极挑选合适的人去进行劳役,充当人体试验品和走进毒气室等任务,来获得上级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