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对女子之没有“从一而终”保守贞操观,可以说是直接继承了“大汉之风”。读史的人都知道,汉武帝的母亲王氏就是一位再嫁之女,她在被汉景帝选中之前,已是有儿有女的有夫之妇,但她自认为命贵,为了美好前程,断然离婚再嫁。皇家如此,百姓可知!所以,唐朝婚前性行为、婚外恋较为普遍。如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居的一个小青年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一少年入门而言: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偷顷刻之欢。于是孟氏就和他私合。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薮,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说:“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军官说:“暂为夫可乎?”赵氏说:“暂为夫亦怀君恩。”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
唐代的传奇小说中有不少是写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令人称奇的是,唐人竟然把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也加以改编,说织女丢下牛郎,夜夜到人间和情人幽会。情人问她“怎么忍心丢下牛郎独自下凡?”织女却说:“关他何事?何况河汉相隔,他也不会知道!”这个故事虽然纯属虚构,但却反映出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
另据敦煌资料显示,当年的敦煌少女可以亲自选夫、问夫,直到满意为止。据文献记载,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协议。
《海神的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