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宦官虽然娶妻成风,但由于自身的生理缺陷,注定了他们的妻子只是个摆设。嫁给宦官的女人年纪轻轻便守活寡,难免出轨。敦煌出土的《文明判集残卷》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有个叫缪贤的宦官,娶了一个叫阿毛的女子为妻。
缪贤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年后,阿毛居然生下了一个男孩。缪贤当然知道儿子不是自己的,但也默认了,省得再去收养儿女。又过了五年,皇帝下诏大赦天下。这时,缪贤的邻居宋玉找上门来,说男孩是他与阿毛私通生下的,要求将儿子认祖归宗。但阿毛坚决不承认与宋玉有奸情。双方相持不下,只好诉诸公堂。
《文明判集残卷》中给出的判决意见是这样的:“贤既身为宦者,理绝阴阳。妻诞一男,明非己胤……宋玉承奸是实,毛亦奸状分明。奸罪并从原赦,生子理须归父。儿还宋玉,妇归缪贤。毛宋往来,即宜断绝。”宦官缪贤本以为捡了个儿子,没想到养了几年,突然又变成人家的了,实在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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