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好莱坞制造了类似的蝙蝠侠,作为工业时代的新型侠客,以顶替现代人对英雄传统的渴慕及心灵阶梯剧场的空缺。他同样有一顶黑斗篷,作为对古典游侠的延续。剔除这经典般的翅膀,高楼广厦呵护的当代英雄又怎能像敏捷的蝙蝠一样横渡城市的夜色呢。英雄主义的黑斗篷,夹在休闲与剌激之间的一枚绣花书签,是屏障灯红酒绿的一道冷风景。 中世纪曾经是骑士的时代。斗篷作为那个时代流行的“运动服”,自然遗传着一种耀武扬威的骑士风度。不知堂吉诃德的披挂里是否包括一顶斗篷(即使有恐怕也极破旧),那样他向风车巨人冲刺时堪称威风凛凜了? 夏伯阳的斗篷(毛氅)是风撕不破的。《静静的顿河》里的哥萨克骑兵,挥舞马刀在枪林弹雨中冲锋,将领的红斗篷本身就是身先士卒的旗帜。随着骑兵时代的结束,斗篷是否也从男人的舞台上隐退呢? 中国的斗篷是生活化的,并非骑士的专利。渔翁的蓑衣,猎手的披风,都是斗篷的变形。《红楼梦》里的青年男女,踏雪寻梅时都肩披此物。“只见众姊妹都在那边,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绘斗篷。”林黛玉也罩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里的鹤氅。而宝琴的质料最奇异,“披着一领斗篷,金翠辉煌,不知何物。宝钗忙问:这是哪里的?宝琴笑道:因下雪珠儿,老太太找了这一件给我的。香菱上来瞧道:难怪这么好看,原来是孔雀毛织的。”那简直堪称孔雀开屏了。除了金堆玉砌的大观园,人间哪儿能轻易见到如此昂贵的人造风景?看改编的戏曲或电影,贾宝玉大都系一袭大红斗篷,公子哥儿的扮相,如玉树临风。 古老的斗篷,现在在哪里呢?工业时代如果披一袭戏剧化的斗篷,肯定夸张得惊世骇俗了。但我喜欢看城市里穿风衣的男人或女人,在落叶飘忽的街道上逆风而行,衣角和下摆微微飘举,尤其是不系钮扣的时侯,潇洒飘逸。我的学生时代,祖国的许多城镇曾流行一种大地牌米黄色风衣,我的衣箱里至今收藏着陈旧的一件,简直构成对青春的记忆了。哦,谁能想起我身披米黄色风衣向时光深处大步流星走去的挺拔背影呢?谁是我青春的见证人呢?通过一件褪色的衣饰而想起一个人,想起一个遥远的故事。哦,青青子矜,悠悠我心…… 牛仔服的诞生耐人寻味。
据说最早是美国西部某州的煤矿工人,用马车上的旧帆布,粗针麻线缝制成结实耐磨的裤子。这就是全世界的第一条牛仔裤。它产生的原因是为了便于在阴湿曲折的矿井下匍匐作业。在我们中国人的概念中属劳保用品,并不出于审美的目的。然而它流行了,从幽深的井下出现在阳光灿烂的地面上,覆盖了几乎所有种族、国家,到处都能见到精神抖擞地穿着牛仔服的人们,而成为20世纪以来服饰文化中一种美的范畴,构成它独特的风格和普遍性。这正是对文雅高贵的绅士型服装的逆反,也是它受到欢迎的真正原因。 这一切,仿佛都是为了纪念那第一条牛仔裤所做的宣传。哪怕它早巳被矿工的膝盖与粗砺的矿石磨烂了。它并不是为了追求美而产生的,但它象征着劳动,而人类的劳动促成了最古老的美。力与美,是人类创造活动的双翼。最初的牛仔裤,都巳在井架纵横的矿山成为劳动的牺牲品,默默无闻,不曾想象未来的流传与荣耀。我们穿着今天的牛仔裤招摇过市,并不见得真正理解其纪念意义。我们刻意把它磨洗褪色,追求那份饱经沧桑的效果,潜意识里恐怕正是为了伪造劳动的痕迹。对于开山劈海的人类而言,劳动是永远的荣誉。 六七十年代,全中国到处都能见到那种灰蓝色帆布制做的劳动服(那个时代工人的制服),而那种布料也赢得了“劳动布”的特称。一身劳动服,一副涂胶棉丝白手套,一双土黄翻毛皮鞋,勾勒出那个时代骄傲的形象,看过《创业》、《火红的年代》等老电影的人都不会轻易地忘却。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人发现它和舶来品的牛仔装在质感、风格方面的相似性。否则,我们就可以骄傲地声明:中国人也发明过自己的牛仔服。正如列宁服、中山装一样,随着那个火红的年代远去,劳动服消失得突然。现在的年轻人,以高价购得一条进口名牌的石磨蓝牛仔裤为炫耀的资格,很爱惜地穿。 一位头戴翘檐帽、身穿牛仔服的西部枪手,驾驭一匹剽悍的烈马扬长而去,而又在赤日炎炎的山岗蓦然回首……耳熟能详的乡村音乐,告诉我这是万宝路香烟的广告。牛仔服所透露的硬朗野性,恰恰与西装革履的温文尔雅构成强烈的反差;野蛮与文明,是人类文化的两大极端型魅力。这也是牛仔服与西装两大潮流在现代社会并存而无法相互取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