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凤凰山事件的经过
这里有必要略加说明:其一,由于凤凰山事件的核心部分,时间跨度长达一个多月,而调查者在调查的时间上各不相同,同时调查者对事件调查的侧重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单独版本的调查报告都存在一定细节上的正常遗漏。为了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凤凰山事件的详细经过,笔者将不同版本调查报告中的细节进行相互补充,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版本。这一新的版本所涉及的全部细节均有确凿的调查报告原始文字依据。其二,不同版本的调查报告在表述和引用孟照国在某些关键细节上的证言时,存在明显差异甚至是本质上的绝然不同,笔者在此只能取其中的一种。至于其它不同的说法,笔者将在后面章节的分析中逐一列举。
距凤凰山约60里地的红旗林场场部附近,居住着几百户林场职工,凤凰山事件的主角孟照国,就居住在这里。当时孟照国27岁,与其妻姜玲生有一女,居住在有一室一厅一厨面积约60平米的平房内,家里有一台电视机。孟照国平时喜欢看书,家中有许多关于种植方面的书籍,并在自家菜地里发明了“立体种植法”,使产量提高近一倍。
1994年6月6日,孟照国独自一个上山采野菜,来到了离家约有55里之遥的荒山野岭之中,也就是凤凰山南坡对面的山坡上,无意间抬头朝凤凰山南坡方向看时,忽然发现在相距约5里远的凤凰山南坡上有一白色物体,闪闪发光,以为是一只坠落的气象部门的探测汽球,于是产生了搞点胶皮、尼龙绳回家用的想法。为什么他会以为这是一只坠落的气象部门的探测汽球呢?孟照国解释说,他以前曾经在此山中搞到过一只坠落的气象部门的探测汽球。
6月7日,也就是看到白色物体的第二天,孟照国约上侄女婿、同为林场职工的李洪海一起上山采宝,带着扳手、螺丝刀、挖菜刀一同前往。中午ll时左右,他们往上爬行到距白色物体约200米处时,突然发现停卧在凤凰山南坡第二道山脊上的白色物体并不是什么探测汽球,而是从未见过的一个金属怪物,颜色乳白带黄,形状象个倒着的问号,更象一只巨大的蝌蚪,高约2、3米,长约50多米,表面积大约在600至700平方米左右。在类似于机头处,有一个占整个物体约2/3面积、象青蛙眼睛一样凸出、似玻璃罩一样的东西。孟照国发现他昨天看到的白色就是这个部分,而今天这一角度,才看到另 l/3象金鱼尾巴分叉的地方。其尾部附近的草发黄,稍远处的发绿。不明物体下部有一个类似于支脚的东西,但似乎没接触到岩石上,整个不明物体给人的感觉就好象前部吸在岩石上或前部钻进岩石中。孟照国忙将李洪海推到石块下躲藏,自己独自一个人先后三次企图接近那个金属怪物,但每次都在相距约150米处时听到金属怪物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从未听到过的象动物般的断续吼叫声,并感到身上带铁部位(手表、皮带扣及挖菜刀)似有强大的电流穿过而被迫退回到李洪海躲藏处。在下山的路上,孟照国感到全身发冷无力,恶心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