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介入后,迅速对涛涛进行了控制,因其年仅14岁,在连夜讯问时,警方要求谭家村的村民代表在现场进行见证。
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涛涛说,他将奶奶支走之后,就开始对妹妹动手。
涛涛先用双手掐住了妹妹的脖子,几十秒钟之后,他突然就觉得心软了,然后松开了双手,这时候,妹妹睁开了眼睛,看着他,叫了一声“哥哥”。听到妹妹叫“哥哥”,涛涛的眼泪就顺着脸庞流了下来。
他也经过了激烈的心理斗争,后来担心妹妹长大了记恨他,所以选择了继续。他不再掐妹妹的脖子了,而是用被子捂住她的头部,然后,他抱着妹妹进了厨房,拿起了菜刀……
民警问他后悔不?他的回答是“不后悔!”民警连续问了他至少4次,他的回答都是“不后悔!”
涛涛还说,他恨父母,爱奶奶。昨日上午,谭家村三组,涛涛家的木门紧闭,门上的封条随风飘扬。大家都不知道事发后涛涛的父母和奶奶去了哪里。
涛涛家现在仍然是老房子,村民说,孙某他们在阎良城区买房了,很少回老家居住吴老太太在老家住的时间较长。由于涛涛在城区上学,平时也很难在村里见到。
出了这样的事,整个村子的村民都觉得很悲伤,有村民说,在刚刚过去的那个晚上,他们几乎都不曾合眼,老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案发后,阎良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昨日上午11时30分,专案组民警带着涛涛回到谭家村指认现常华商报记者看到警车中的涛涛,眼睛看着前方,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
村民猜测:怀疑爱被分享 他报复父母
村民们也在猜测涛涛杀害妹妹的动机。有村民说,家里之前将全部的爱都给了涛涛,但妹妹出生后,家人将一部分的爱转移到了她身上,涛涛可能会觉得失落,以至于心里有不满。
还有村民称,暑假里,孙某让涛涛去补课,遭到涛涛反对。于是,他向妹妹下了手,他所做的目的,就是想报复父母,让父母后悔。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村民说的这些,并未得到阎良警方肯定或否定的答复。
律师说法:年满14岁犯罪要承担刑责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刑法》第十七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尽管涛涛未满16岁,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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