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潜入女大学生宿舍、浴室或采用尾随的方式猥亵女学生,7月22日,31岁的陕西男子刘某被海淀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刘某是初中文化程度,前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1月15日21时许,刘某在位于海淀区的一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尾随21岁女生小蒋、小郭和24岁女生小齐,趁她们不备,用手分别摸了她们腰部,并对她们进行言语骚扰。
男子大学校园多次猥亵女生
随后21时40分,刘某在大学宿舍楼下,尾随20岁女生小李,趁她不备,用手拍了下她的肩部,并进行言语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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