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闹事 派出所内上演脱衣舞(2)

2020-04-13 14:09 24138 移动版

  警方提醒

  酒后闹事,引发奇葩事件,不仅让人忍俊不禁,有的甚至要追究法律责任。对此,屏山县公安局民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醉酒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处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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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酒后声称“被强奸”

  今年5月5日凌晨1时许,屏山镇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男性王某报案,声称其在金江大道一酒店外被一名女子强奸。接到电话的民警诧异的问“你确定是事实吗?你被一名女性强奸了?”听到这句,王某在电话里破口大骂,声称没谎报警情,要求民警马上赶往现场。

  但民警们赶到现场后,发现四周空无一人,也无异常情况。民警随即联系王某,王某在电话中说话含糊不清、答非所问疑似酒醉。民警再次查看现场及询问酒店工作人员,最终确定并无异常情况后返回。次日上午8时许,民警将报案人王某找到,刚开始报案人对报假警的情况拒不承认并辱骂民警,但在民警反复追问下,王某终于承认了报假警的事实,称因与其妻子闹离婚,心情不好,为泄愤故谎报警情声称被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