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得知,自1998年至2004年期间,4名嫌疑人有分有合地,在广东省深圳市,浙江台州市、嘉兴市和吉林省吉林市等地,共6次杀害并肢解异性陪侍人员10人,还伙同他人实施绑架抢劫作案3起,共获得赃款200多万元。他们以嫖娼为由,打电话将异性陪侍人员骗至出租屋内,用残忍手段,连续数日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或让其家人、朋友汇款,还逼迫被害人用电话诓骗其他异性陪侍人员到出租屋内。他们最多一次从被害人处劫得50万钱,最少一次劫了6万余元,从银行取得钱款后,将全部10名被害人杀害并碎尸,装入塑料袋或抛扔到河里、垃圾桶、下水道。
团伙成员全听杨树彬的指挥,杨觉得异性陪侍人员有钱,又容易上钩,于是将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作为目标。杨树彬本人长得肥头大耳很有派,于是由他装成大款,到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去“钓鱼”。为了引鱼上钩,杨树彬假称经营发电厂,吴宏业、张玉良在旁卖力吹捧,杨树彬出手也很阔绰,平时该给陪侍人员200元的,他给500元。该给500元钱的,他就给1000元,此外还给买礼物,几次之后,陪侍人员就主动打电话要求见面提供服务。
抢劫杀人血债累累
抢劫后必须杀人灭口,这也是杨树彬定下的规矩。杨树彬的心狠手辣早在1993年就已“崭露头角”,他的同伙屡屡犯事落网,而18年的在逃经历,已经练就了他的“处乱不惊”。1993年1月7日20时许,杨树彬伙同刘卫军、李江涛,哈市通江街116号台球室内,用刀将被害人郝某某刺死,将被害人陈某、张某某刺成轻伤。刘卫军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江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杨树彬从那时开始潜逃。
1998年11月,杨树彬伙同王世波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对一名异性陪侍人员实施绑架后抢得10万元。案发后,王世波被顺德警方通缉。在潜逃回哈后,王世波被平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抓获。而后,王世波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01年6月20日,杨树彬伙同张玉良、刘爱彬,在山东省文登市一出租屋内,打电话以约出台为名,绑架抢劫了异性陪侍人员刘某某,抢得现金20万元。杨树彬分得10万元,张玉良分得3万元,刘爱彬分得7万元。刘爱彬于同年6月30日被文登市公安局抓获,而后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据张玉良交代,在山东省文登市发案后,张玉良和杨树彬逃往山东省威海市。过了三四个月后,张玉良在青岛市的一家酒店认识了一名异性陪侍人员。他们以出台为名,将其约到出租屋内,张玉良和杨树彬将被害人捆绑后,抢得10万余元。